近日,国家电网表示,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国家电网经营区域电力供需形势恢复常态,保供电保民生取得阶段性成效,电煤供应明显增加。 公司经营区电煤库存回升至9932万吨,电煤可用天数回升至20天,并网发电能力明显提高。公司经营区故障抢修煤电机组和煤电受阻容量双双下降,实现应并尽并、应发尽发,煤电机组发电能力大幅提升。有序用电规模明显减少,全网最大有序用电规模大幅下降,电力缺口明显缩小。 01
差别化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将对行业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效水平提升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当前,我国大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高达65%,但重点耗能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距离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
台(站)、监测台(站)、医院等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外,大工业用电和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分时电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生产、部分不适宜
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及非居民用电电价的用户。公益性事业用户:是指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用户。高耗能用户和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用户:以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
)有关要求,我公司就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已于2021年10月23日发文(苏发改价格发〔2021〕1008号)明确,取消我省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的
如下。 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已于2021年10月23日发文(苏发改价格发〔2021〕1008号)明确,取消我省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的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各类电源进入市场交易,形成市场化上网电价。 二、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优化政府定价结构 取消江苏省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的目录销售电价。取消目录销售电价后,用户到户电价由市场交易
注:1. 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区域电网容量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大工业用电的输配电价水平执行上表,并按规定标准另行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金及
附加标准(分/每千瓦时):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0.403875分、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0.62分、可再生能源附加1.9分。
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
注:1. 大工业用电
浮动,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相关企业名单将根据国家规定予以明确)。
取消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类别,保留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
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相关企业名单将根据国家规定予以明确)。
二、调整本市目录销售电价
取消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类别
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取消全省(不含深圳市)电价价目表中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