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时,同比增长12.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8.1%,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4.7%,增速同比回落12.8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和
电力消费社会责任。推动用电企业科学参与绿电和绿证交易。积极引导市属售电公司、用电企业等市场主体与省外绿电和绿证资源方对接,持续提高我市绿电在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推动本地可再生能源绿电和绿证就近消纳和交易
产品的采购力度。(四)持续推进“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改革1.持续深化绿色金融。深化碳账户金融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六大领域实践拓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授信管理,建立与
标准执行”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三)农业生产用电(不含农业排灌用电)。(四)居民生活用电(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时电价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峰谷时段(一)工商业用电(含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第三产业用电量14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1~5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383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其中规模
节能节水家电产品以及简约包装商品。鼓励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搭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完善社区居民低碳生活服务设施,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开展碳普惠创新,以居民生活中的节约用电、用水、用气
系统,通过以“碳积分”换取优惠的公共服务,促进居民生活领域节能降碳。(三)引导企业履行碳减排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树立绿色低碳经营理念,强化环境责任意识,推广使用节能低碳设备,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技术,提升绿色低碳
7179亿千瓦时,增长2.3%。 从用电看,1—5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8.6%。分产业看,一、二、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增长9.7%、7.2%、12.7%和9.9%;分地区看,8个省(区、市
增长8.35%,环比增长1.92%;第三产业用电量24.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6%,环比增长19.7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0%,环比下降0.74%。1-5月
16.20%,同比增长9.2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3.04亿千瓦时,占8.78%,同比增长5.18%。2.分行业用电在全社会累计用电中,农林牧渔业用电21.1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比重(下同)为
公共场所用电、居民生活用电每年大约2000万千瓦时。这些绿色电力来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岛外的农光互补电站,二是岛内建构筑物分布式光伏发电。其中,岛外农光互补项目光伏发电总装机近20兆瓦,每年产生绿电约
、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大力
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
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试点定位。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创新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路径,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为全国产业轻量
家,低碳产品认证企业20家。建立完善节能产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推广机制,鼓励居民选用节能灯具和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家用电器,鼓励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销售专区。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