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按照“宜建尽建、业主自愿”原则,积极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单处建筑屋顶可利用
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建立光伏产业培育机制,重点发展高效硅片、电池片、组件产品和
、分布式光伏“三分天下”。户用光伏关乎民生,质量、安全不容忽视。作为20余年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老兵,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率先推出“特变益家”全新户用光伏产品,创新性地将光伏电站与居民屋顶融合
,本着“一家一世界,一户一风景”的理念,坚持“一户一图纸、一院一设计”的原则,因地制宜提供适合本地民居的光伏阳光房解决方案,不仅巧妙利用闲置空间,同时兼具舒适、美观、高安全性能,有助于推进光伏发电走进
碳、节能增效。持续推动工业、三产、公共机构和居民消费端“煤改电”“煤改气”,进一步扩大散煤禁燃区域,多措并举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加强煤炭消费监测监管,建设全省重点行业煤炭消费监测系统。(省发展
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加大具有资源优势的地热能
海海上风电基地,利用鲁北盐碱滩涂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等建设规模化风电光伏基地,探索分布式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动“绿电入鲁”,支持山东加强与送端省份合作,积极参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
,新建特高压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支持山东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
近日,东莞市发改委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在通知中提出:光伏项目建设采用的光伏支架要采用防腐防锈材质,材质符合《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JG/T490
》,光伏支架风力荷载与重力荷载等级符合国家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平面屋顶项目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具有楼梯间的居民楼项目光伏组件不高于楼梯间屋面1米
500MW,采用分批次、分片区方式进行开发。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中标公告如下:
,对下一步金秀建设整县屋顶光伏项目具有重大意义。据悉,本项目利用金秀政府机关、工矿企业、工商业商铺、居民建筑的屋顶及地面继续开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全容量上网后,每年将为当地供给绿电340万千瓦时,平均每年减少碳排放约8.908吨,粉尘颗粒约0.015吨。
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加快“陆上风光三峡”建设,推进鲁固直流特高压外送配套风电等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渔光互补等,推动风光发电多元布局,到
增汇,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污染地块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可再生资源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
住宅小区分布式光伏推广应用,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对符合结构安全要求的住宅小区,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基础部分纳入到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内容,结合群众意愿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统筹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
系统通过EPCO模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控制其投资回收期在相对合理水平,以规模化推动老旧小区集中连片式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改造。积极创新老旧住宅小区“共同缔造
航站楼、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承担城镇居民工作生活服务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热泵、电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等设备技术。专栏8再电气化工程充换电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引进兆瓦级逆变系统项目,力争新增产能100万千瓦。建设光伏用铝边框项目,新增产能10万吨。建设光伏用银浆项目,新增产能1万吨。聚焦“两率先”“两超过”目标任务,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