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高温席卷全国多数地区的时候,安徽省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冬季和夏季期间,在日最高气温36℃或日最低气温-5℃时,全省
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挖掘需求侧负荷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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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5日
关于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电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
【人物】陆永华、李振国入选2021福布斯中国慈善榜 https://news.solarbe.com/202107/20/341941.html 【政策】安徽发改委对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
、尖峰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政策引导需求侧资源参与系统调节。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建立谁受益、谁出资的长效激励机制,实现需求响应从临时性、紧急性举措逐渐转变为常态化调节手段。大力发展自动需求响应、负荷聚集
年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557号)要求,2021年江苏省7、8两月,对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执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01
尖峰电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
02
执行时间和电价标准
● 7月1日-7月14日
仍按现行尖峰电价政策执行,即日最高气温超过35℃(不含)时,上午10:00-11:00,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
江苏省发改委6月11日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2021年尖峰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称,针对今年电力供应硬缺口态势,为进一步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推动尖峰时段用电负荷自主调节。
尖峰电价执行
范围: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
执行时间和电价标准:
7月1日至14日,仍按现行尖峰电价政策执行,即日最高气温超过35℃(不含)时,上午10:0011:00,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
,在市场化需求响应机制下,工业用户在电力供应最紧张的尖峰负荷时段,主动减少用电,既可以避免承担高峰时段的尖峰电价,还能获取收益。广东市场化需求响应已具备实施条件,将于近期择机开展。 不仅是工业用户
有关规定,推动完善峰谷电价、尖峰电价、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加大激励力度,扩大实施范围;探索试行、推广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政策,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五十六条 依据国家
《湖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完善峰谷时段的同时还增设尖峰电价,并调整峰谷价差。 当前,若真实储能系统成本确如现有储能市场报价之低,用户侧储能峰谷价差套利商业模式可再现
为: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