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火储一体化”“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优化电网侧储能布局,鼓励大用户、工业园区布局新型储能,支持家庭储能示范应用。深化电力体制
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
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7.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全省小微企业申请160千瓦及以下用电报装的,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推进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房产管理系统与
采取发放购房消费券等多种形式促进住房消费。对新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支持。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新型储能建设,统筹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形成“两交四直”特高压入浙通道,加快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先行省;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电力和天然气市场体系,推动企业用电价格处于合理区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机构养老相结合的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住有宜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35万户,发展共有
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公益性岗位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1万人
以上。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以上。落实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和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全面提高
新型储能建设,统筹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形成“两交四直”特高压入浙通道,加快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先行省;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电力和天然气市场体系,推动企业用电价格处于合理区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机构养老相结合的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住有宜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0万套(间),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35万户,发展共有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鼓励利用工商业企业厂房、车棚和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推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施
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鼓励利用工商业企业厂房、车棚和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推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施
能耗限额管理,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到2030年,新建建筑能效再提升30%。(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供热
屋顶加装光伏系统,重点推进26个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巩固清洁取暖成果,持续提高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加快建设
数量、服务质量、运营规范度和获得国家、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等情况,对家庭服务业企业分档考核并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82.对当年新
不超过8%的标准,重点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新型经营主体提供10万元至1000万元的担保贷款。(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
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充分考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高安市“整县光伏”试点建设,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
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管理
级荣誉称号等情况,对家庭服务业企业分档考核并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82.对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奖励
%给予保费补助。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农牧厅、乡村振兴局)95.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融资,按照融资成本最高不超过8%的标准,重点对家庭农场、种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