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2015-2017)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
)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2015-2017)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 投标人不能作为
文件
苏园管规字〔2019〕1号
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各有关单位
标准
第四条 引导资金支持对象是在园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第五条 引导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一)对绿色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包括能源审计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园管规字〔2019〕1号
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
(包括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自愿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和其他上级要求开展的、有助于项目单位挖掘绿色制造潜力、使用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实现多能互补、提升能效水平的第三方辅导咨询服务)以及对经国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园管规字〔2019〕1号
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
能力建设项目(包括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自愿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和其他上级要求开展的、有助于项目单位挖掘绿色制造潜力、使用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实现多能互补、提升能效水平的第叁方辅导咨询服务)以及对
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提供的资格
审查文件
本次招标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件(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招标人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出售标书。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
本次招标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件(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招标人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出售标书。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相关证明资料(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原件,提交
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并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3.2.1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2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至少5份电池储能集装箱业绩;
3.3本次招标
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4、负责办理电站施工的各项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消防备案及验收等;负责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配合安评机构完成安全技术服务;配合
:
(一)EPC 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财务要求 (1)应具备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17年度财务无亏损。需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清晰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申请人注册时间不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