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5在
、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诉讼、无仲裁纠纷、无违约;
4.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结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
违约行为,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在2015年1月
) 3.6 财务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6-2018年度); 3.7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合同违约、无诉讼、无仲裁纠纷等情况。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财务要求:提供制造商2016-2018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已有报表)及审计报告。 3 业绩要求:制造商在2018
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 财务要求:提供制造商2016-2018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已有报表)及审计报告。 3 业绩要求:制造商在
盈利状态(以审计报告为准)。
3.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
(2016-2018)财务审计报告 (含三表一附注和出具机构的相关证件);⑥企业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⑦单位控股管理说明(格式自拟);⑧项目经理资格证及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业绩(数据2016-2018年度)至少三项,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完税
贵州金元),持股比例48.36%。 根据《审计报告》,威宁能源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2017年度、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99亿元、5.07亿元,公司2017年度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