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2017年1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向公司孙公司江苏亿晶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反请求仲裁
。2017年2月,反请求仲裁受理通知书已送达至江苏亿晶能源。该仲裁涉及金额约2.9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就上述仲裁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4月15日才予以披露。公司有关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滞后。
,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2017年1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向公司孙公司江苏亿晶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反请求仲裁。2017
年2月,反请求仲裁受理通知书已送达至江苏亿晶能源。该仲裁涉及金额约2.9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就上述仲裁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4月15日才予以披露。公司有关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滞后。
来源:光伏智库
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2017年1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向公司孙公司江苏亿晶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反请求仲裁。2017年2月
,反请求仲裁受理通知书已送达至江苏亿晶能源。该仲裁涉及金额约2.9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就上述仲裁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4月15日才予以披露。公司有关仲裁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滞后。
变动报告书》,经监管督促,直至6月13日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仲裁事项。2017年1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向公司孙
公司江苏亿晶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反请求仲裁。2017年2月,反请求仲裁受理通知书已送达至江苏亿晶能源。该仲裁涉及金额约2.9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
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
,或海关统计数据,或海关的关单,或合同复印件,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文件证明出货量。
中国能建
此项目为多晶硅集采,共计300MW;与南网能源招标条件不同,对于光伏组件销售业绩要求较高,提出
、2015、2016年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四年内(2014年1月至今)应具备完成类似本项目的光伏发电工程(EPC)项目业绩及运行维护业绩; 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资质或者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财务、纳税和社保制度。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上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
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2018-GF02-05
1.招标条件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2016年11月28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并获得建设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实收资本:投标人为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设计单位,实收资本
1.招标条件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2016年11月28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并获得建设指标,项目业主为广西防城港西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财务要求:
(1)需提供近三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实收资本:投标人为具有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丙级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投标人须具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 2015~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