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规范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推进分布式光伏产业有序发展。 (二)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服务意识,对项目申报、建设等过程中遇到的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
单多晶硅等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要求。除国家规划布局和自治区延链补链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提高两高项目准入标准,新建
用水需求。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完善用水定额体系,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明确各地区地表水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制订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强化取水许可管理,从严审批新增取水
关项目落地条件,按公布的承诺时间点倒排工期,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并网。在项目选址方面,须取得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部门、海洋部门关于用地、用海的明确支持性意见,确保项目用地、用海依法合规;在落实灵活
引进,着力发展四新经济,推动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严格落实能评审批,严把能耗入口;积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提高新能源、清洁能源和
瓦。 《行动》还表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原则上不再审批使用煤炭作为原料和燃料的新建项目(保障民生用能项目除外)。加快升级现役煤电机组,积极推进煤电供热改造和节能降耗升级改造,全面实施灵活性改造。持续压
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管机制,将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纳入项目审批、评估评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各区、管委会相关主管部门完善绿色生态指标审查机制。建立建设管理与规划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参与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的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环节涉及的各有关部门的协同管控。落实
情况的监管机制,将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纳入项目审批、评估评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各区、管委会相关主管部门完善绿色生态指标审查机制。建立建设管理与规划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保障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的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环节涉及的各有关部门的协同管控。落实建筑节能
日的剩余资源储量较2016 年是否出现较大变化,如有,请披露最新的资源储量数据及勘探依据;(2)新办生产规模为 200 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的最新进展,预计办毕时间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前述审批手续
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已完成整改;(4)标的公司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是否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5)本次交易完成后
保障和规划用地审批工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鼓励金融机构对氢燃料电池产业链上创新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等专项服务。(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挥省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