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重点领域减碳工作,聚焦提质升级与节能降碳,推动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应用,持续推进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提高资源产出率与能源利用率,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坚持因地制宜
绿色能源产业。充分发掘县域内丰富的水、风、太阳能、生物质等清洁能源资源,抽水蓄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和工业余热综合利用并举,因地制宜发展绿色能源,提高全社会能源综合利用率,促进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
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配套540MW/1080MWh储能、五河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等在建储能电站项目尽快
)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五河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固镇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储能电站建设,鼓励电网侧、用户侧因地制宜配套储能设施,推进150MW风电配套39MW/78MWh储能
电站,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渔伏、整村推进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不断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新场景。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
年,确保装机达到10万千瓦,力争20万千瓦。有序推进老旧水电增效扩容,因地制宜开展沼气、农林生物质、垃圾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光热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
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推动实施蒙西-京津冀、大同-天津南等特高压输电工程,开展一批特高压输电通道规划论证。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
和园区建设,稳步推开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大型水电、核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氢能
、田园步道、光伏步道。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茶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新能源开发模式,鼓励开展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建设,力争村内绿电使用比例超过50%。按照宜风则风、宜光则光的原则,积极有序推动光伏
,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大棚、养殖设施屋顶、公共建筑、茶山茶园、荒山荒坡、村集体闲置用地等标准化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推进黄山区、歙县、祁门县等地茶光互补项目建设,形成与生态环境、徽风皖韵相协调的光伏开发
加工项目建设,推进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美丽宜居村庄等项目,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
依法做好用地报批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水利部门统筹调配水资源,保障重点项目用水安全。林业部门依法办理重大建设项目林地使用、林木采伐以及涉及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审批和许可工作。生态环境、节能审查等部门依法办理
国有企业投资的公共建筑、标准化厂房等屋顶资源进行全面摸排,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光伏发电系统要求,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同步建设安装光伏
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建设、接网和消纳,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应符合用地、河
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进行改造,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积极推动城中村、居住建筑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宜街区”创建中同步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低能效家用电器更新
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湿地、海洋、城市绿地、农用地等固碳作用。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和保护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持续开展海洋岸线环境保护,构筑陆海统筹的海岸带防灾屏障
保护林地、河道、湖泊、水库,要避让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明确强调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
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作为单独图层作出标注,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要规范复合利用标准,因地制宜采用复合利用模式。占用耕地以外农用地建设光伏发电
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能源。第三条 新能源发展应当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遵循统筹规划、系统衔接、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元支撑
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优先领域予以重点支持。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本行政区域新能源发展重点方向,合理有序开发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