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现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改造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光伏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
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条件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省下达节能指标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大力倡导利用屋顶
分布式光伏电源。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现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改造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光伏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整体
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省下达节能指标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大力倡导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
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现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改造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光伏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整体设计和建设,应用规模
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省下达节能指标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大力倡导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力负荷不纳入
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现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改造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光伏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按照光伏建筑
屋顶资源条件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省下达节能指标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大力倡导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
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上海市
摘要: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金额为工商业用户0.25元/千瓦时,个人用户、学校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期限为5年。2014年度上海市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
: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补贴年限为5年。2013-2015年期间在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新建成投产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
厂房、办公楼宇、大型商场等屋顶所有者,安装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鼓励现有居民住宅、别墅区(排屋)、多层住宅区等集中连片的地方,推广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高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办公用房、学校
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写字楼、标准厂房等建筑,符合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要求的,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光伏发电系统,如自行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则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纳入工程总概算,工程建设竣工后立即
办公用房、学校、医院、产业孵化等房屋,其屋顶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原则上必须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二)积极推行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新建建筑物(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等)不再规划新建彩钢板
平台公司新建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写字楼、标准厂房等建筑,符合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要求的,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光伏发电系统,如自行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则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纳入工程总概算
、办公楼宇、大型商场等屋顶所有者,安装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鼓励现有居民住宅、别墅区(排屋)、多层住宅区等集中连片的地方,推广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高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办公用房、学校、医院、产业
用房)、学校、医院、写字楼、标准厂房等建筑,符合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要求的,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光伏发电系统,如自行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则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纳入工程总概算,工程建设竣工后立即启动系统的
、学校、医院、产业孵化等房屋,其屋顶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原则上必须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二)积极推行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新建建筑物(工业企业厂房、城市综合体、商场等)不再规划新建彩钢板屋顶(除
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写字楼、标准厂房等建筑,符合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要求的,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光伏发电系统,如自行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则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纳入工程总概算,工程建设竣工后
产品,确保光伏电站整体质量高效。1.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工程。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楼等公共建筑屋顶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屋顶应具备承载
屋顶建设兆瓦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3.推进高能耗企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置换。现有的工业地产项目和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