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管理,例如《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关于开展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书面调研的函
项目前期主要涉海合规手续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应遵循我国关于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岛保护、海上交通安全等相关规定,较陆上光伏项目建设的前期手续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涉海合规手续方面。与此同时,围绕海域
2023年2月16日,在光伏行业2022年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表示,我国光伏发电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强制产业配套现象依然严重。王勃华举例说
。可持续性,碳中和,气候行动。我们都知道这些流行语和抢眼的目标,如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但是,有多少决策者仍然没有考虑到这些热词的实际意义,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IT咨询公司埃森哲的全球研究,目前全球
。你可以从领导这些倡议和为这些倡议买单的人的行为和态度中看出,关心的程度往往大相径庭。现在存在这样的极端情况:一方面,有像Pachama这样的抵消监测公司,他们使用各种技术,以及雇佣人员在实地进入森林
光伏复合项目如何用地一直处于政策不明的状态;5号文也将于2023年9月17日有效期届满;153号文则在“三调”取消“宜林地”分类后也存在适用性问题。本次12号文可以视为上述3份政策的延续承继,并有针对性
6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下称“53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国土与林业的管理衔接问题
。在光伏方阵用地大部分为未利用地,仅少部分涉及林地(拟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形下,若建设普通光伏项目是否存在违反12号文规定的风险值得探讨。(二)林光互补可用灌木林由于现在林地分类中已无宜林地的类别
,若继续适用原国家林业局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以下简称“153号文”),林光互补模式可能面临无地可用的窘境(具体可参考
和农业光伏系统之外,高速公路可能是解决安装光伏系统场地短缺问题的一个理想解决方案。研究表明,到2030年,在德国高速公路沿线安装的光伏系统每年可产生高达200TWh的电力。而实施这样的项目需要构建
研究人员最近合作开展了一个使用屋顶光伏系统的高速公路光伏发电试点项目。该项目的发起人表示,该项目在提供空间和许可证方面将面临更少的问题。这些光伏系统将会建在距离道路1米到2米的地方。这些区域归德国
》落实的进展、行业绿色发展标志性成果、存在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有关建议等。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协会以及赛迪研究院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规划》的实施是一项涉及
聚焦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各行业协会一同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进一步加强部门、领域、行业之间的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在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工作中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多做贡献。
以及采煤沉陷区为重点,强调项目规模化、集约化整装开发,注重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由于沙漠、戈壁、荒漠以及采煤沉陷区同样存在生态红线问题,惠星提醒申报企业要特别重视前期资源评估。在投资主体方面,国家政策层面
上已经出现困难,还要考虑不同批次、送出去特高压的受端以及线路走廊密集通道问题,后续项目的工作量会越来越大。”当前阶段,新能源大基地不仅要跨越土地资源紧张、产业链价格波动、特高压送出技术制约以及电量提升
”背景下,韶能股份发力抽水蓄能业务方向不错,问题在于,公司没有量力而行。高达67亿元的投资,资金从哪里来?身处重资产领域,自身盈利能力不强,韶能股份想通过股权再融资,可能有困难。韶能股份前一次股权融资,还是在2013年。基于此,市场人士认为,韶能股份的67亿元投资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存在疑问。
高分子专业,2021年创立苏州弘道新材料有限公司,深耕光伏行业十载,在报告中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光伏行业目前存在的痛点以及高分子材料在光伏行业广泛的应用场景。呼吁有志发展新能源的同学们加入光伏行业,利用
高分子科技的力量解决这些痛点问题,为光伏行业的发展、碳中和的早日实现贡献科技的力量。红专并进,理实交融,未来可期,以此次“弘道奖学金”为契机,弘道新材与中国科大将进一步携手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产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