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区纳入国家农村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建筑节能等项目补助范围,利用省级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稳步推动我省供暖清洁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住房
)人民政府)四、政策支持(一)实施财政奖补。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度、2023年度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
;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二)强化用能管理。对利用工业和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总量核算时予以抵扣
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省财政对三州地区按照实际奖补额的45%,其余18个市按照实际奖补额的35%,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予以补助。积极
水利工程项目。50.今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重大水资源配置、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争取上级农村集中供水激励奖补资金
全覆盖”,补齐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奖补对乡镇充电桩建设给予适当政策倾斜。鼓励充电站依托其他已建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建设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责任单位:各级发改部门
,开展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监督管理。各设区市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督促有关县(市、区)按照“有发生即录入”的要求,将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入、财政补贴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准确规范录入
,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争取扩大我省绿色债券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消费增长,加强煤炭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以陇东、兰白和河西为重点,通过补链、延链和强链,形成以各基地龙头企业为核心、其他企业围绕核心产业链集约集群发展的格局。加快实施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
固定补贴政策,度电奖补标准及年限按照项目并网时政策执行。第六条拓展应用场景。对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充电等光伏+创新应用项目,择优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
执行。2022年6月14日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推进我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第一条
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给予不高于50万元奖励。 (三)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 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由上级给予相应奖励。对市科技局确认的
奖励。(三)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由上级给予相应奖励。对市科技局确认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可在培育有效期额外申领最高5万元的创新券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营者纳入纪检监察机关行贿人信息库的,不得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上年度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C类企业,减半享受本政策奖补资金,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不予享受
纳入合肥市光伏电站市级度电补贴目录项目,继续实行固定补贴政策,度电奖补标准及年限按照项目并网时政策执行。
第六条拓展应用场景。对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充电等光伏+创新应用项目,择优给予投资
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14日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推进我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