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实施。研究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工业项目实施。开展承接产业转移走进甘肃专题活动,争取国内工业头部企业布局落地更多产业项目。202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2%,工业领域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3600亿元以上。(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三、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1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落细“一键
推进机制,条块结合、省市联动,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二)加大资金支持。依托省有关政策,每年择优遴选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创新应用场景案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建规模不低于25
0kW的非政府投资类光伏建筑一体化薄膜太阳能发电项目,给予投资补贴。(责任单位:省光储办,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统筹利用绿色建筑、城市更新等专项资金,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
,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节能改造、节能降碳宣传与培训。(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金融办、区国资委、区机管局、区人社局,各街道)3、提升发展能级推动
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区机管局)2、强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承担的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
,推动技术、资金和人才等资源集聚。到2027年,力争打造3家以上百亿元级、4家以上五十亿元级领军企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2.加强重大项目
、地方高校积极参与光伏硅片、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新型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系统并网验收等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地方高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力争到2027年,培育5家工业
纪律处分条例》,紧盯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资金分配、督查考核等重点领域和关键时点,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自觉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持续开展委属单位党组织政治巡察。用好“互联网
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实施职级公务员管理试点。根据需要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精心组织填报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做好委机关人员档案管理、工资奖励待遇兑现、社保工伤调整等人事服务
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调度和任务落实。各地比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区近零碳(零碳)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强化资金支持。完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统筹整合各类节能减碳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节能降碳改造
投资基金或林业碳汇基金。(三)严格监督考核。将近零碳(零碳)示范创建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对工成效突出的区县、部门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
投产企业),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制定并实施的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专项资金支持,累计共奖励20万元。2.对当年新投产当年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在市、区财政累计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区财政增加奖励
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
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
技术改造的,按规定给予单个企业最高800万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污染防治和节能减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领域
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统筹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政策资金,给予新认定的国家级、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00万元、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万元补助,用于支持集群企业产业科技创新实体
产业项目。发挥“投资安徽行”牵引作用,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2.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