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四)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奖励或补贴。各区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增加区域内区级财政奖补范围或提高区域内区级
财政奖补标准。二、2016-2018年建成项目除奖补范围和标准外,其他事项按《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69号)(以下简称6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并网验收时间确定,且项目在建设前必须在发改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四)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奖励或补贴。各区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
,增加区域内区级财政奖补范围或提高区域内区级财政奖补标准。二、2016-2018年建成项目除奖补范围和标准外,其他事项按《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69号
资金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投入主体责任,负责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支持社会捐赠、企业自愿捐资、对口帮扶等方式建设部分光伏扶贫项目。
光伏扶贫
收益如何分?政府有规定:
贫困户屋顶及房屋周边安装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
财政资金为主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项目收益分配由村集体研究确定,按照
集体经济薄弱、资源匮乏的贫困村,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等)。同时,将对全省9个深度贫困县和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申报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项目建设资金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投入
主体责任,负责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支持社会捐赠、企业自愿捐资、对口帮扶等方式建设部分光伏扶贫项目。光伏扶贫收益如何分?政府有规定:贫困户屋顶及房屋
劳务补贴,开展村内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设立鼓励贫困户自力更生脱贫、发展产业和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是失能弱能深度贫困户等小微奖励补助,杜绝简单发钱、养贫助懒,不搞平均发放、一股了之
的相关文件或协议证明,并承诺如项目入围,能按国家政策要求以扶贫资金入股。
(四)除存量项目(包括已纳入以前年度建设规模但尚存在不足的建成项目、入围2016年度建设规模且已开工但未按规定时间建成的项目
举措,组织制订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统筹扶贫等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光伏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服务。2.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省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全省光伏扶贫目标任务,编制规划,研究
制定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州)负责加强指导和服务对接,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督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县(市、区)负责确定扶贫对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及验收,做好协调服务
要求的重要举措,组织制订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统筹扶贫等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光伏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服务。
2.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省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全省光伏扶贫目标任务,编制
规划,研究制定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州)负责加强指导和服务对接,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督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县(市、区)负责确定扶贫对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及验收
举措,组织制订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统筹扶贫等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光伏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服务。2.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省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全省光伏扶贫目标任务,编制规划,研究
制定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州)负责加强指导和服务对接,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督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县(市、区)负责确定扶贫对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及验收,做好协调服务
,组织制订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统筹扶贫等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光伏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服务。2.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省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全省光伏扶贫目标任务,编制规划,研究制定政策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州)负责加强指导和服务对接,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督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县(市、区)负责确定扶贫对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及验收,做好协调服务
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的重要举措,组织制订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统筹扶贫等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光伏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服务。
2.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省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全省
资金,组织项目建设及验收,做好协调服务、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3.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支持各地创新光伏扶贫模式和机制,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效益,为贫困村、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