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用地指标支持。支持惠州在全市范围统筹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无法安排的,由省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统筹协调。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相关政策,严格
做好节能审查,强化能效源头把关。(二十八)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落实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对惠州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按照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予以奖励,统筹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用好先进
量化具体化,明确考核范围、方法、指标制定和重点企业奖励机制设计。对碳达峰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专班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
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全国其他老工业城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具体指标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格局构建取得积极进展。到2025年,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空间布局等方面实现战略性调整优化,基本形成绿色低碳的
,新上高耗能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探索建立以指标分配、数据核查、效益评价、指标交易、能耗预算、能耗预警为重点的“六位一体”管控体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科普场馆等单位应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绿色低碳意识。第九条【考核奖励】
省人民政府应当对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建设成效情况组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对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十条【产业格局
扩大新能源消纳市场。(二)大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降碳管理约束。在产业项目发展的全过程深入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要求,将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水平作为产业规划、项目引入等环节的重要门槛指标。强化企业节能
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措施。整合现行财政政策,适时设立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低能耗、低污染和低碳排放产业所需奖励补助。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生态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促进资源
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融合,推动碳排放指标要素优化配置。创新碳排放管理手段,建立健全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推动产品碳足迹的标准建设、核算、标识认证和应用场景开发,探索建设“双碳智慧管理云平台
职责分工负责)(三)严格监督考核。探索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市各板块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根据本方案制定分年度目标任务和
。支持“321”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实施“数据得地”改革2.0版,推进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
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好中央预算内补助项目及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特别是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领域。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统筹使用,对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项目能耗平衡,争取腾出
谱系化、平台化中国标准新能源铁路装备平台,实现机车排放、油耗、舒适性等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依托复兴型等系列机车产品研发,采用大功率动力电池、新一代柴油机、内电双源、氢动力系统、低碳/零碳燃料发动机等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资金等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
险隐患“两个清单”分级督办工作机制,制定生产安全“吹哨人”奖励制度,加大科技兴安投入,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三是着力防范风险。秉持依法治企理念,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创新建设“平台统一、管理融合、监控智能”的
“人岗匹配、优胜劣汰、进出通畅、灵活高效”的用工机制。二是健全精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以战略为引领、以关键业绩指标和重点任务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引导企业提升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通过强化刚性考核,公司
服务能力信息。将园区中试基地的服务企业数量、成果转化数量等指标,纳入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体系。鼓励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具有CNAS认可资质的材料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单位等,带头应用关键急需仪器装备。每年
能级和产值规模提升明显的项目进行阶梯奖励,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集成批量化、规模化更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十三)打造绿色标杆。引导企业围绕设备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