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监察监管,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
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
能源产出率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阶段、重大项目投产等因素,合理确定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确定方式,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考核内容。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范围。有序实施重大项目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支持市委、市政府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设,以增量调控为主,鼓励企业节能量进入市场交易,推动
质量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推进依托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监管。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对重
权交易市场,完善有偿使用、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交易管理机制,推动能耗、煤耗指标更好地保障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指导重点排放单位依法依规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配额
、清水江干流总磷指标稳定达到Ⅲ类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立足能源结构以
)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
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效率。(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进行评价、评估和预测,及时发布相关可靠性信息和指标。加大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电力企业排查治理电力
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表彰奖励。(三)发挥行业协会、科研单位、技术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增强交流与合作。五、加强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
氢燃料分布式发电系统,着力突破质子交换膜、电堆材料、高效催化剂等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材料国产化瓶颈,提高金属双极板、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关键性能指标。加速推进电解水制氢、氢气提纯和液化设备生产。支持
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推动新锐企业提升正向开发能力和品牌营销能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领域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
,加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效率。(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进行评价、评估和预测,及时发布相关可靠性信息和指标。加大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
相关电力企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表彰奖励。(三)发挥行业协会、科研单位、技术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增强交流与合作。五、加强
的,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创新评价和审慎监管。开展建筑业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和创新能力监测评价,加大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中科技指标比重,鼓励招标人将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招标择优要素。对建设
合同中明确优质工程费用奖励标准,优化工程评优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市民获得感。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制定出台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监管措施,建立部品部件等工厂化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明确生产单位
、特色小镇等模式,促进“光伏+”和“生物质+”等特色能源产业发展。完善市场化机制。创新有偿使用、用能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积极参与节能减排要素指标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逐步落实
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县(市、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各县(市、区
分布式光伏装机热情大幅提升,并且多地对工商业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给予补贴和奖励形成有力支撑。其次,企业厂房通常具有屋顶面积大、屋面平整,遮挡物少等特点,企业自身投建光伏电站,闲置屋顶资源可以得到有效利用
完成碳减排指标。同时国家还鼓励分布式光伏进入绿电、绿证等多个市场进行交易,让更多中小企业成为参与者,获取绿电的环保价值,来推动整个社会的低碳转型。根据住建部2020年的统计数据,及行业测算方法,对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