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零碳供暖城市。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及集中供热替代,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
11. 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城市自然风貌保护,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开展受损
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筑应用。
光伏: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出台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导则和城镇化地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导则,整县制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农村牧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通知》在多处提到: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大力推进以太阳能、空气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供暖和在建筑中的应用
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农村牧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
工作。
提高城乡清洁化取暖水平。依托北方地区清洁采暖等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城市建筑用能清洁改造。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6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区
,本市十三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1713万平方米,应用类型涉及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技术、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技术和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等多项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5.
公示,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结合本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以及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工作,推动住宅绿色健康性能示范实践,强化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二)持续推进城市区域绿色发展
扩大区域绿色生态
十三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1713万平方米,应用类型涉及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技术、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技术和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等多项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5.既有建筑
,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结合本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以及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工作,推动住宅绿色健康性能示范实践,强化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二)持续推进城市区域绿色发展
扩大区域绿色生态辐射范围
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相比2015年提出的自主贡献目标,时间更紧
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水电绿色发展,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开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积极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相比2015年提出的自主贡献目标,时间更紧迫,碳排放强度削减
、技术革命、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水电绿色发展,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开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
原则上不低于50%。
3.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
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
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
、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机制改革。
四是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引导低碳出行。
五是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大力发展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