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2025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量翻倍,非水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按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20%的任务要求,《规划》主要制定了 2025 年四方面目标:总量方面,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0
超过
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消纳方面,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非电利用
供应链溯源体系等方向。6.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组件转换效率在24%以上)、新型柔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高效硅片等方向,以及相关智能光伏产品在大型光伏基地
组件(组件转换效率在24%以上)、新型柔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高效硅片等方向,以及相关智能光伏产品在大型光伏基地、数据中心、海洋光伏等领域应用。二、申报条件(一)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
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光伏“碳足迹”评价认证、智能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等方向。6.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组件转换效率在24%以上)、新型柔性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
,提供规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务;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0.1MW;3.光伏系统安装在建筑上的,应具备应急自动断电功能,并与
,因地制宜开发光伏项目。落实国家关于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要求,发挥潮安区整区光伏开发试点的示范作用,推动潮州光伏项目规模化开发。二、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单处建筑
屋顶可利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对其他类建筑应加强指导,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将清洁能源发电
、生产过程废气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节水和废水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废渣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制造、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
核算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12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0万
损管控体系。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75%;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吉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新增装机规模462万千瓦,到2025年装机达到800万千瓦”的目标。《规划》介绍,吉林省太阳能资源总体属于二类。西部地区太阳能资源最为
并网发电项目建设。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能电力〔2022〕356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空闲场地,因地制宜开发光伏项目;鼓励市场建立光伏产业培育机制,重点发展高效硅片、电池片、组件产品和关键材料集聚区,支持光伏企业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光能转换率;新增
、机关事务局,凤泉湖高新区、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属地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不再单列出。二、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单处建筑
关键材料集聚区,支持光伏企业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光能转换率,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力,努力形成一批本地光伏龙头企业。自本措施印发实施之日起二年内,新增的本市
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附属空闲场地,因地制宜开发光伏项目。落实国家关于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要求,发挥潮安区整区光伏开发试点的示范作用,推动潮州光伏项目规模化开发。二、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对政府
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优化城乡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全面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采暖、供冷
、木结构等建造方式。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