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对风能、太阳能、氢能、核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统筹安排。自治区统筹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
义务。第十条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第二章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第十一条
自治区采取措施
8月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绿色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并执行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城镇新建
国家规定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并执行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制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各省市也先后出台“十四五”绿色建筑与
、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站楼、客运站等适宜区域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扩大农业农村太阳能使用范围,支持农村和城镇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推动太阳能在供暖、制冷
7月2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快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加快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
%。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全区风力发电投资同比增长60.1%,太阳能发电投资同比增长3.6倍。原文如下: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
商品销售较好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3.8亿元,同比增长7.8%。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1%。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0.9
改造,鼓励推广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集中喷涂、共享喷涂等集中治理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市建成1个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城镇
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推动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照
绿色建筑标准。文件明确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省部署指标,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建筑
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大幅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逐年提升,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全电气化比例逐年提升,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
新型储能领域项目,并在太阳能硅片精密切割、锂电池隔膜材料、基于核孔膜的多孔复合集流体、热光伏电池、盐湖提锂、风电超导风机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在东江实验室科研经费中设立新型储能科研专项,对创新联盟成员
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行项目安全管理程序,规范项目运营维护。对拟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的城镇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等区域,供电部门要加强现有线路排查,做好电网规划建设,确保适应
,推广应用BIM、物联网等智慧建造技术。扎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发展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城镇新开工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达4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
“光储直柔”建筑试点。推动城乡供热体系升级改造,深挖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供暖潜力,因地制宜推行生物质能、地热能、燃气、热泵等分布式、分散式清洁低碳供暖。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