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技术创新策源地、示范应用先行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设,建成一批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全市可再生能源
发电量占本地发电总量的比重不低于5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不低于20%。三、任务举措(一)大力发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业1.发展壮大储能产业。做大做强高水头大容量、可变速抽水蓄能装备及海水抽水蓄能
《关于促进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力军,其大力发展,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
,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促进新能源本地消纳项目的建设,提升本地电源支撑,有效缓解供电缺口,推动局部新能源就近消纳。建设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基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就地消纳。开展柔性负荷清洁供暖应用
示范,实现风光弃电率的有效降低的同时,扩大风光装机规模。积极推进扎鲁特汇集站配套电源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高比例外送。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老旧城区改造,在公路沿线服务区和边坡
星级要求,重点区域内新建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提升建筑节能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大力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支持
发展,提高绿色建筑星级要求,重点区域内新建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提升建筑节能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大力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动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10月24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在农业农村领域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大力发展家庭屋顶光伏;在公共机构领域推行能耗限额管理,积极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
点领域节能,在建筑领域统筹考虑资源能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镇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持续推动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提升、推进绿色建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绿色生活促进等五大
发力,推动嘉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扮靓美丽嘉兴绿色的生态底色。嘉兴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光、风电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低碳化。2021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生产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可再生能源生产取得较大进展嘉兴深入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光、风电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低碳化。2021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生产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7.9%,较2015年的2.7%提高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潮府〔2022〕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现将《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潮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3日
黑龙江省近日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2030年前,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方案》明确,推广
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加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强化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监管,新建建筑原则上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到2025年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
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
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提升沼气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发展
目标,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社会共治、激励约束并举的工作原则,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