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建设前须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严禁未批先建或超出备案容量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项目申请备案,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
协同发展,引导企业为主体探索跨产业链、跨行业、跨区域合作新模式,推动低碳冶金与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绿色建材、光伏风电等产业集群深度融合。文件原文如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
、碳配额指标随产能指标转移机制,鼓励产能集中集聚发展。(自治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高行业准入标准。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的准入门槛。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
深入推广,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规模达到650兆瓦及以上,新批储能容量达到45兆瓦/90兆瓦时及以上。五、建设标准(一)严格执行文件规范要求。整市分布式光伏建设,各部门和国网公司要
严格执行省能源局《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明确的资质、质量、备案、并网、验收及标准要求,在确保安全、规范、高效和便捷的前提下,提高开发质量,降低开发成本。(二)倡导光伏3.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新型储能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的相关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电企业提出申请后20日内完成。电力调度机构因故不能及时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并网调试运行的,应书面向并网主体说明原因,并抄报相应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三)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表示,为规范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
》《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新型储能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发电机组和
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光伏、风电项目法人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承诺时间内完成核准(备案)、开工建设,逾期未核准(备案)、开工建设的项目自动作废,项目法人纳入我省新能源开发建设不良信用记录,2年之内不得
部门核准。光伏、风电项目法人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承诺时间内完成核准(备案)、开工建设,逾期未核准(备案)、开工建设的项目自动作废,项目法人纳入我省新能源开发建设不良信用记录,2年之内不得参与
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核准(备案)机关按程序办理。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光伏、风电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光伏、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光伏、风电项目法人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承诺
4月26日,国家电网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公告显示,分布式风力发电项目1个,核准/备案容量1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7116个,核准/备案容量6672兆瓦。此次
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分布式项目共216个,均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核准/备案容量2178兆瓦。原文如下: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4月20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采煤沉陷区400万千瓦光伏项目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该项目是国家第二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之一,标志着宁夏电力在大基地开发、打造新能源旗舰产业道路上又
等地已经启动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启动申报。(《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启动申报,甘肃、山西上报已截止,中央资金将予以支持》)根据甘肃文件,632号文提出有关省可结合当地采煤沉陷区现状、系统调节消纳能力等实际情况
核准(备案)的新能源项目,在核准(备案)文件2年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开工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备案)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原则上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