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风电和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引导全省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给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以完成保障性及市场化规划目标为导向,强化项目储备
保持项目开发的连续性,不得随意提高项目开发门槛、暂停项目申报或建设,不得出台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文件限制新能源发展。
随着风、光开发企业的急剧增长,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防范个别企业
了《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文件要求,规划管理方面: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制定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并上
、灰场、填埋场等,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空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要与贵州省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相结合,因地制宜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发展。
核准备案方面:纳入年度
项目报批流程,届时向社会公布。文件同时规定:项目主体需在建设前向所在区发改部门申请项目备案,并在开工前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开工登记备案。
四、支持本地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持续提升
)》意见的函。该意见函经整理总结出以下要点:(政策原文件附文末)
一、光伏项目财政补贴
根据文件内容:印发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建成并网光伏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市级财政按项目并网之日
月,桐乡推出了光伏企业备案制度,对光伏安装企业的注册资金、人员构成情况、服务水平、光伏组件采购、质量等都进行了限定,给光伏市场降温。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
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的补贴强度。
相关数据显示,政策出台前,桐乡有50多家光伏企业。政策出台后,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热度的应声而落,桐乡完成备案的光伏企业为20多家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33)禁止违规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在2021年印发的文件中再次明确相关要求,禁止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禁止将燃煤自备电厂放在工业项目中备案
8月31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对《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称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火电、水电、核电、风电
节负荷)等并网主体。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对《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
出台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77号),文件规定:出于正当理由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和转让项目资产,不能将政府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有偿转让。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
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构建起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备案审核、受益对象实名制等措施,有效对接资金供给和需求,精准滴灌,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治建设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修订完成《财政部立法工作规则》、《财政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财政立法工作和政策制定程序更加科学规范。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并正式施行。有序
瓦、下限为10万千瓦,升压站和外送线路均已建好的扩建项目下限为5万千瓦。 申报规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盟市,该盟市申报项目均不受理。
根据文件规定:
1、2021年自治区计划安排一批集中式风电
、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
2、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已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2021-2023年)建设规划》文件
管理办法》。以下是文件正文。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
保修和售后服务责任。
第十二条 梯次利用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溯源管理规定,建立溯源管理体系,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向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