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依法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第三十
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任期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第四十二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任期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考核责任书中明确。第四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在考核期末
8月4日,首航高科发布了关于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双方协议决定投资200MW熔盐塔式光热储能发电项目,同时在酒泉市辖域内再配置800MW风电+520MW光伏。最终落实
备案项目为“200MW光热+800MW风电+520MW光伏”的光热(储)新能源多能互补一体化大基地项目。项目预计投资金额约100亿至110亿左右。根据协议约定,针对项目投资具体规模乙方有权自主引入合适的
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农村电网支持力度,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补齐农村电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用能水平改善与新能源就地消纳利用融合发展。加强农村电网技术、运行和电力交易方式创新,鼓励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为农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乡村振兴相关产业提供低成本绿色能源。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分布式发电(含电储能、电动汽车等)与同一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通过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备案和并网项目监测,注重光伏发电、配电网规划建设协同,统筹安排大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稳定。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注重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与城市景观和乡村风貌相融合,与
垃圾箱、光伏路灯、光伏指示牌建设与推广,将清洁能源融入日常生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光伏应用,打造一批光伏社区。新建民用建筑推广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
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加快清洁能源在农村普及与发展,打造一批光伏村。推动村集体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农村居民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30%。(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3.打造百个绿色低碳工厂。研究制定绿色低碳工厂管理办法,完善提标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推动企业对标先进,加快基础设施、运营管理、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
技术装备应用,提升中水回用比例,推广低能耗印染装备。(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低碳技术攻关与推广行动6.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以新一代清洁高效
税务局负责)25.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
局、市财政局负责)二、货币金融政策(九)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27.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
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
起,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六)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
分工负责)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十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双碳”目标任务的衔接。以能源产出率为重
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通知还指出,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
新能源发电质量和送出能力。鼓励有绿色能源消费需求企业积极投资开发新能源。(七)推进企业一体化开发。鼓励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与新能源一体化开发,新能源企业与装备企业联合开发新能源项目。统筹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