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资格声明格式) 7、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5的2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锡汇检罚〔2019〕8号)显示,无锡日托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日托光伏)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中心支局对无锡日托光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根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无锡日托光伏为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日托光伏)的全资子公司。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
。鉴于努尔白克力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涉案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
、投标人应取得拟投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近 3 三年内必须未在承包合同中有因违约等原因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无与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
披露 亿晶光电受处罚
回溯前情,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号)。证监会经调查认定,亿晶光电对在2016年6月22日至
净资产的10%。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与警告,并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
披露 亿晶光电受处罚
回溯前情,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号)。证监会经调查认定,亿晶光电对在2016年6月22日至
净资产的10%。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与警告,并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处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
/TT-BTC号公告)。
2. 补充、修正第127/2013/ND-CP号议定有关产地、货物标签相关制裁及2016年5月26日第45/2016/ND-CP号议定有关海关方面执行政违规处罚规定及强制实施
行政决定,其中对产地诈欺、货物标签假冒及不法转口等行为补充处罚制裁。
3. 进行公务员手续业务的培训,以加强检查、发现产地诈欺及不法转口行为。
4. 适用各风险管理措施如:收集及分析国内外资讯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