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需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收购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国家试点
》(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正式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需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收购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国家试点分布式市场
》)指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正式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这一文件的出台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明确为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将继续组织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12月27日,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启动,我国
,要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
各地区要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
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
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在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年度监测预警有关管理要求、电网企业落实接网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由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两部委组织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
多重保障措施,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可安心锁定长期稳定收益。目前,无补贴平价上网,一方面可以通过绿证交易的途径获得收益,初步测算,每度电收益在5分钱左右;另一方面,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
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同时减免接网及消纳未涉及的上一电压等级的输电费,多举措均切实减轻项目前期投入成本。
《通知》要求,无补贴
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在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局域网、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示范项目中建设无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以试点方式开展就近直接交易。鼓励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现将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的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
鲁发改运行〔2019〕15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1673号)要求,拟组织开展
国家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要求
为保障试点的投资收益和顺利推进,选择试点时应参考以下原则:
(一)试点项目应达到一定的面积和投资规模,原则上
,实现基于规则的现代监管的里程碑事件,同时还关系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增量配电改革、售电侧改革等其他专项改革的推进进程。
2018年8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牵头,联合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共同组成调研
,首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已核定公布,区域电网定价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明确,专项输电线路工程定价办法对价格计算方法和价格形式作了规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的定价办法、调整机制和结算制度
国家《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能源〔2017〕2150号)、《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