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电力法》: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规定,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主体尚存在法律瓶颈
期待的是,在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指导下由市(县)级电力调度机构或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调度运营
机构开展相关电力交易
双面组件,背面增益最高可达30%,阳光电源推出双面逆变器
协鑫光伏电站生产实时管理平台项目从全国电力行业389项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电力设备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相对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范围最广的民营能源企业。 在国内已经落地的37个由国家电网推动的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中,就包括了协鑫智慧能源与之在江苏、安徽、河南共同布局的3个以清洁能源综合利用为主的新型配电网项目
财政补贴优先用于支持光伏扶贫项目,使更多贫困群众受益;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发挥专业技术等综合优势,加大资金和资源投入,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建议
。售电侧改革、放开增量配电网业务和发用电计划、输配电价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为电网建设运营带来新的挑战,电网企业的功能定位、收益机制、盈利模式都发生了转变,经营压力增大。从发电企业来看,要通过技术进步促使
。
根据联盟的研究,我们认为最有可能的情景如下(仅为研究内容,具体情况等待能源局的正式政策):
情景一,已经正常领补贴的项目,发电之后,电网结算完全额电价(包括补贴部分),那么证书将转给电网,作为
电网完成配额的考核证明。总之,电网给补贴,证书就给电网。
情景二,还没有进入补贴目录的项目,发电之后,电网仅结算脱硫脱硝火电电价,那么发电公司证书保留在自己手中,可以自由卖出,然后在未来依然领取补贴
主体为各省级电力公司、地方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同一省级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承担同等配额指标,并公平参与
方政府的考核也并没如预期严格:没达成目标的区域,将减少暂停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电源建设、取消申请示范项目资格、限批高载能工业项目。
另一方面,对于未完成指标的市场主体,将被核减其下一年的市场交易电量,或
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然而,在该法律生效后的20102018年,全国弃风、弃光电量损失超过千亿度电。可见,法律并没有管住弃风问题。
而考核办法的发文单位是国家发改委,属于
电力优先消纳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消纳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
2)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
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
市场主体,最终承担配额义务的是一个个企业和单位,那到底哪些企业和单位需要承担配额义务?
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电源建设规模、取消该区域申请示范项目资格、取消该区域国家按区域开展的能源类示范称号等措施,按区域限批其新增高载能工业项目。
对于未完成配额指标的市场主体
责任,各省级电网企业及其他地方电网企业、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自备电厂)负责完成本供电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
本次办法则明确规定: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
、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
注:拥有燃煤自备发电机组的企业需承担高于省级区域的配额指标。
3. 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第七条 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同一省级区域内的
可再生能源消纳专项交易。
第十四条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项目所在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生产运行管理要求,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生产。各类发电企业均有义务配合电力调度机构保障可再生能源
考核对象?
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包括省级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
同时,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拥有燃煤
实施方案进行强制摊销。
6. 配额未完成会有哪些后果?
1)对于未达到配额指标的省级行政区域,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暂停下达或减少该区域化石能源电源建设规模、取消该区域申请示范项目资格、取消该区域国家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