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奖补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人社局)(十)积极争取购房金融支持,鼓励新区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对合理购房贷款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责任单位:区
购房租房等住房保障服务,协调新区优质商品住宅和租赁房源给予特别优惠,购置新区特定房源可享受团购价格。(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委人才办)三、给予重大项目政策支持(十三)争取对于
政策措施一、财政支持措施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按时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人行嘉善县支行、县银保监组)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给予扣除。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
费用,按规定给予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增值税法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铁路法修订草案。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关于反走私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修订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征得机构编制、审改、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起草过程中遇到意见分歧的,应当主动沟通协调,难以解决的重大意见分歧应当及时按程序请示汇报。对于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1.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
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3.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
税收优惠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货物)8.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服务)9.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二)供热企业税收优惠10.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
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
,在此基础上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实行担保费再优惠政策。深化银担合作模式,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无力还款的小微市场主体,及时代偿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延长追偿期。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作用,完成
,给予设备扶持。
对项目新购置的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价值总额(增值税发票数据为准)10%的扶持(整体搬迁到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增加5%),单个项目设备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对
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成功引进,建成投产并缴纳经营性税收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给予引荐企业招商扶持政策延长1年的优惠待遇,按照当年实际缴纳经营性税额中县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为标准
车价的3%给予补贴。加快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允许新能源货运车辆在三环线内通行。优化新能源汽车上牌服务,引导保险机构实施新能源汽车保险折扣优惠。对在我市购买并上牌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
汽车消费扩容提质。鼓励发展在线看车、网上车展、直播卖车等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2022年底之前购置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9座及以下),减半征收
税收优惠 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货物) 8.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增值税(服务) 9.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供热企业税收优惠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