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373.93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城镇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463万余平方米,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达50%以上;交通方面,深化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能源消耗模式,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交通
装备,全市1247辆出租汽车、1214辆驾培教练车均使用CNG燃料;505辆公交车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全市农村客运使用CNG和混合燃料车辆660辆,占农村客运车辆的74%。(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转型升级
近年来,广东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推进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已基本形成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
,新能源产业迎来发展大机遇,2021年新能源装备增加值大幅增长19.9%,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约147%、约占全国14.8%。
近年来,广东省能源结构显著优化,清洁低碳水平稳步提升,2021年省内
铁路、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例。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
动力,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加快港口
增效。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例。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
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
中占比达到51.4%,风光新能源发电量全额消纳;天然气车船利用规模扩大,累计建成运营CNG加气站147座、LNG加注站16座、水上加注码头1个;成品油供应由国IV升级至国VI标准,有效减少机动车
用电量达689千瓦时/年,农网供电可靠率达99.84%。城镇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98.5%,人均用气量达331.3立方米/年。建成奉节金凤山风电,巫溪、巫山农光互补光伏等项目,带动贫困地区增加收入、扩大
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第一批国家大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尽快批复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加强与国
产业链供应链,打破物流不畅、口岸通关等经济循环堵点;保持物价稳定,千方百计促进消费恢复,全力稳就业增收入,确保2022年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经济增长和投资、进出口实现年初预期目标,城镇调查失业率
450亿立方米以上;电力总装机达到2.1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
构建绿色低碳电力供应链
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发展清洁电力,大力推动煤电三改联动,稳步发展
在城市规划新区、城乡接合部、重点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的供暖、制冷等应用。科学划定中深层地热能开采区,大力推广取热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层回灌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等技术,有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
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2022年,自治区本级安排重点产业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共54亿元,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企业技改、奶业振兴等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其中,1亿元
进口汽车1000辆。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措施。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时,对具备条件的
,为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双控调节中的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特制订我市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推进五大战略、打造六个样板地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和
应用示范,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节能环保要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农房建设,稳步提升新建农房节能标准。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
交通消费。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充换电、通行路权等使用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地面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