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转型。树立城乡绿色国土空间规划理念,推进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开展生态园林城市(镇)、森林城市、无废城市、低碳城市(县)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强建筑拆除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
盲目发展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统筹推进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理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五)培育壮大低碳、零碳和负碳产业。深入推进
。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强化阶梯水价、电价、气价的政策运用,引导居民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落实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的购买使用,大力支持公交事业发展,提倡绿色出行。支持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省级低(零)碳乡镇、村(社区)和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探索低碳零碳化发展和减污降碳协同路径,支持争创省级低(零)碳示范典型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电池等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建立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我们厚植了绿色发展生态底蕴,完成营造林828万亩、石漠化治理84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64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从52.22%提高到60%,建成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城乡垃圾收运系统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五年行动,统筹抓好引领示范县、重点推进县、夯实基础县建设,加快建设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首都发展为统领,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坚持统筹谋划、聚焦重点、分类施策、有序推进,提升
能源交流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设施管网互通、发展成果共享。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分类推进,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政策约束引导作用,持续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能源行业监管
坚持光伏规模化开发为引领,创新推广模式,分类施策,力争在全国试点推进工作中走在前列。2022年计划新增光伏并网量40兆瓦,力争50兆瓦。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新增光伏装机100兆瓦。
二、工作原则
、县水务集团、各镇(街道))
8、实施光伏+乡村领域工程
鼓励村民利用自建房屋顶和周边空地建设光伏设施。要求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文化大礼堂等大楼屋顶建设光伏设施。支持居民区内光伏垃圾箱、光伏路灯
20个百分点。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绿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以节能家电、高效电机、节能泵等为代表产品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初步形成,青岛市节能环保
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
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和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稳妥审慎开展农村
减损。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和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组织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机动车、废旧家电、废塑料、厨余垃圾等城市废弃物分类
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在210个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加速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不断提升市区主次干道全天候保洁质量。牢固树立运营城市理念,出台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税费、补偿安置、不动产登记等系列政策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65万亿元,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合理把握节奏,全年发行使用先缓后快,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分类调整2020年出台的应对疫情阶段性政策,出台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小
,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支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