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向实施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户,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表》,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村收集基础资料,召开
项目备案;县财政局(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县经信委负责企事业单位(含开发区)厂房屋顶分布式和地面集中式电站建设项目;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
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表》,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村收集基础资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村两委审查把关,确定
(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县经信委负责企事业单位(含开发区)厂房屋顶分布式和地面集中式电站建设项目;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及技术第三方
扶贫电站的贫困户,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表》,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村收集基础资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对象进行
工作;县经信委负责企事业单位(含开发区)厂房屋顶分布式和地面集中式电站建设项目;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及技术第三方(有关专家)确定工作;县民政局、县残联配合做好贫困户实施对象审核工作
村组,进村入户,摸排上报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对象。意向实施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户,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表》,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
)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县经信委负责企事业单位(含开发区)厂房屋顶分布式和地面集中式电站建设项目;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及技术第三方(有关专家
)土地利用协议/租赁协议/使用协议/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用地预审意见
5)项目选址意见书
6)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7)电网接入方案审查意见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亿元,县政府投入项目资本金2.5亿元,从农发行申请15年期政策性贷款12.5亿元。在铁冲乡李桥和高畈等村流转土地约6000亩作为项目用地。其收益覆盖8000个贫困户,重点解决兜底贫困户增收问题
管理局和城投公司(汇金公司)、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并网调试、电费结算及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光伏扶贫项目负总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贫困户资格认定
12.5亿元。在铁冲乡李桥和高畈等村流转土地约6000亩作为项目用地。其收益覆盖8000个贫困户,重点解决兜底贫困户增收问题。(二)1.5万千瓦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此类项目主要解决在短期内能够脱贫
工作;争取光伏扶贫政策资金,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县招投标管理局和城投公司(汇金公司)、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并网调试、电费结算及并网手续办理等
农发行申请15年期政策性贷款12.5亿元。在铁冲乡李桥和高畈等村流转土地约6000亩作为项目用地。其收益覆盖8000个贫困户,重点解决兜底贫困户增收问题。(二)1.5万千瓦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
乡镇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受益户垫资收取工作;争取光伏扶贫政策资金,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县招投标管理局和城投公司(汇金公司)、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
亿元,从农发行申请15年期政策性贷款12.5亿元。在铁冲乡李桥和高畈等村流转土地约6000亩作为项目用地。其收益覆盖8000个贫困户,重点解决兜底贫困户增收问题。(二)1.5万千瓦分布式(联户
乡镇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受益户垫资收取工作;争取光伏扶贫政策资金,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县招投标管理局和城投公司(汇金公司)、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
县发改局局长孟凡东 县财政局局长徐学林 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主任宫树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 银 县住建局局长崔树民 县国土局局长冯志春 县农牧局局长郑玉强
建档立卡信息,监督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事项。3.县国土局:负责协助光伏企业落实光伏扶贫电站拟建场址土地性质和使用手续,并把项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规修编,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用地指标。 4.县林业局:负责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