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
整车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完成国内首台70兆帕氢能MPV(多用途汽车)样车开发,掌握氢能乘用车总体布置、整车控制、燃料电池系统控制、热管理和安全设计等核心技术。5.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抓住光伏扶贫政策
置土地资源,开发相关新兴产业。推动煤电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煤炭深加工与石化、电力等产业有机融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力争实现长期稳定高水平运行。2.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开发。积极推进中牟地区页岩气勘探开发,加大勘查评价
域流转和利益共享机制,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融资,优化土地保障、招商引智并重,“十四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年均增长3.5%、市外资金年均增长5%。2.加强重点区域合作。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
产业链的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探索基于工业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的绿色供应链发展模式。培育绿色园区,推行园区综合资源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不低于80%;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深入
。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提高土地、岸线、廊道、空域利用效率。建设绿色公路,新开工高速公路全部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引导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有条件的农村公路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创建绿色港口,积极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建相关产业联盟。实施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年专项行动计划。(十九)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稳定现有
森林、草地、湿地、土壤、岩溶等固碳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发挥土地使用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作用,对标准未覆盖或者超标准用地建设项目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促进
开发31.蔬菜、干鲜果品、禽畜产品加工(二)食品制造业32.高温杀菌乳(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杀菌)的开发、生产33.干酪和再制干酪、干酪制品生产34.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像素以上或水平视场角120度以上数字照相机及其光学镜头、光电模块的开发、制造168.办公机械(含工业用途)制造:多功能一体化办公设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打印设备,精度2400dpi及以上
,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
、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化。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黑土地保护利用标准体系建设与重点标准实施。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盐碱地治理等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任务(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1.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年内编制完成盟市、旗县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
及时调查认定,依法收缴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对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由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分清责任,采取政府土地收储、“闲储置换”、调整用途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严格执行“增存挂钩”制度
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生态功能区强化生态红线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
,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岩溶等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