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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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产业形势分析 化解困境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来源:太阳能学报 发布时间:2015-11-30 08:46:44

等大半导体分支行业的产业配套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已形成从多晶硅提纯、太阳电池制造、组件封装到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体系,辅料、设备等配套产业相对完善,土地、人力等成本较欧美主要光伏国家偏低,且
目前采用的光伏电站路条审批、分省区配额等制度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性质,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与此同时,国际上对于光伏应用的市场化推广已成熟,而我国部分地区还在通过示范项目加以推广。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

【视点】中国光伏产业将面临何种形势?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30 00:07:59

,辅料、设备等配套产业相对完善,土地、人力等成本较欧美主要光伏国家偏低,且政策层面支持日益增大,产业发展综合比较优势明显。2、我国光伏产业面临形势分析1)行业发展无序,产能过剩问题仍然突出据统计,我国
目前我国光伏电站建设仍以集中式电站为主,2014年新增装机中集中式电站占比超过80%,分布式应用推广受阻。特别是目前采用的光伏电站路条审批、分省区配额等制度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性质,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

光伏用地占用农用地可否在基本农田上开展?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5-11-29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咨询: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目前正投资开发建设光伏+农业,即农光互补项目。依托农业大棚,上方发电,下方种植农作物,一地多用,不荒废不固化不改变土地性质。想咨询

流转用地进行光伏大棚建设存在哪些问题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5-11-29 23:59:59

、基本农田上是否可以进行大棚的建设从事规模经济作物培育、种植? 2、基本农田上可否进一步进行光伏农业大棚的建设? 3、什么样的土地性质上可以进行光伏农业大棚? 4、禁止和可行的国家相关文件、法规是哪些
索比光伏网讯:咨询:我们是一家地方企业,通过与县、镇一级的初步对接,拟选择一片区地块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完成后计划在其中从事光伏农业大棚的建设,从事经济作物规模化培育、种植。在这里想咨询以下问题: 1

天津精武镇光伏农业产业园善用新能源嫁接新农业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5-11-27 09:44:35

顺利延伸到农业领域,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整体收益。该项目总投资3.4亿元,占地1000亩,是华北地区首个光伏农业项目。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值1.2亿元,利润6368万元,税收

国土资源部:即将出台《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5-11-26 16:36:50

光伏农业用地备受关注。根据公开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我国光伏总装机量将达到40GW,而各地因没有光伏用地的指导性政策依据,导致我国特别是东部地区的地面光伏电站土地性质并不十分明确。      而
记者获悉备受光伏业瞩目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已于11月24日上午在国土资源部第23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据悉,本次会议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

江西新余市政府:支持光伏发电用地 采用渔光互补等模式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6 10:39:59

2015年11月5日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光伏发电用地。光伏电站建设采用农、林、渔光互补模式,在确保不使用基本农田、不改变用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可
采取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以降低投资成本。通知还明确:支持光伏发电企业利用矿山闭坑尾矿库和废弃矿山建设光伏发电站,提高矿山用地效率。对光伏发电项目中的控制室、机房等永久性建筑占用土地,符合

官方解析: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办理用地手续?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15-11-26 08:31:25

设施,需占用800亩未利用地。关于此类项目,某企业应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张颖表示: 本案的焦点在于光伏产业用地的性质如何界定,是否全部按照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
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未利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意见》明确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

官方解析: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办理用地手续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6 00:08:59

占用800亩未利用地。关于此类项目,某企业应如何办理用地手续?张颖表示:本案的焦点在于光伏产业用地的性质如何界定,是否全部按照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
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一、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

张家口试水光伏林业综合开发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5-11-25 09:03:40

地面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林业和国土部门交叉管理,土地性质划拨不清,大量光伏项目或中途叫停,或不得已缴纳高额的土地占用税。一位从事电站开发的业内人士无奈地对记者表示。 此前,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