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土地利用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土地利用最新资讯信息。关于土地利用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来源: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01-07 14:51:15

门土地管理权限,优先统筹安排生态产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纳入《广西生态经济重大项目实施方案(20152020年)》年度计划,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
予以安排。优先支持生态产业园区享受低丘缓坡、工业用地上山、未利用地开发等土地利用政策。利用园区内原划拨工业用地发展重点生态产业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的,可以继续保留划拨用地性质。生态产业园区及其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34号)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07 10:20:25

互联网+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互联网产业基地、物流(快递)配套设施、电商服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倾斜。经依法批准后,鼓励

甘肃酒泉光伏扶贫走出精准扶贫新路子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7 00:05:59

光伏扶贫是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我市充分利用光资源丰富、土地利用成本低、电力输出方便等优势,聚集光伏产业扶持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建设,拓展了光伏产业发展空间,促进

黔府发〔2015)34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1-06 23:59:59

企业运营开发。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利用现有园区建设互联网经济集聚区,支持园区公共平台向互联网企业倾斜。将互联网+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各地年度新增

海南省光伏发电应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来源: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协会 发布时间:2016-01-06 23:59:59

地面电站项目审批关闸。农地种电模式是我省企业创新土地利用方式,积极推进光伏应用的一项创举,由于刚刚起步,这种创新模式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步摸索和完善的过程。比如,光伏大棚下光环境如何满足作物的采光生长需求、农作物
新能源建设中。10、制定措施鼓励在城镇公共照明、城市景观、移动通讯基站、城市交通信号、地震监测、灾害报警等领域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电源。(五)创新光伏发电综合利用模式。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

四川省第一个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凉山州冕宁县大田1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成功带电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1-05 23:59:59

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在利用太阳能电池板发电的同时,还可充分发挥有限的土地利用价值,利用光伏板之间的间隔和下面的空间种植喜阴并适合当地土壤、气候条件的经济作物,实现农光互补共同发展,既贡献了大量的清洁能源

十三五关口:国网眼中的光伏风电与电网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6-01-05 08:52:58

成果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配电网与城乡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三是统筹用户资源和公共资源,严格遵守目标网架规划和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按照典型供电模式规范电力用户和分布式电源接入
方案设计,实现配电网协调有序发展。四是建立电网建设常态沟通协调机制,电网规划及时纳入地方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规划,保护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地下管线等建设资源,促进电网规划有效实施。

在光伏电站开发用地中,需要注意什么?来源:微信王淑娟 发布时间:2016-01-05 08:49:02

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

【干货】光伏电站开发用地需要注意什么?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5 00:13:59

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

土地性质大全!了解哪些土地可以做光伏来源:光伏资讯 发布时间:2016-01-04 13:39:17

、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
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