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省农办、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省电力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
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报备。对涉嫌倒卖项目前期文件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建设规模资格。
五、各地申报项目要与国网公司做好衔接,特别是丽水、衢州等电网薄弱地区要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
能源监管办报备。对涉嫌倒卖项目前期文件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建设规模资格。 五、各地申报项目要与国网公司做好衔接,特别是丽水、衢州等电网薄弱地区要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规模与电网接入匹配,做好
项目建设排序工作。对电力无法消纳的地区,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与省电力公司充分衔接后,暂缓该地区项目参与竞争性分配或根据评分条件削减其规模。各地要做好项目建设质量管控,地面光伏电站需由属地发改部门组织
索比光伏网讯: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快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
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
;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补贴资金由省承担,省电力公司按月代发。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另行制定。度电补贴,补贴标准确定为0.2元/度电
或单位要做好所在区域内项目用地前期矛盾纠纷协调工作。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工商企业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可按本通知
,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补贴资金由省承担,省电力公司按月代发。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另行制定
防洪堤岸30米之内除外),项目所属乡镇或单位要做好所在区域内项目用地前期矛盾纠纷协调工作。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工商企业和居民
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
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补贴资金由省承担,省电力公司按月代发。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另行制定。
度电补贴,补贴标准
、林地、水库、保护湿地以及沿防洪堤岸30米之内除外),项目所属乡镇或单位要做好所在区域内项目用地前期矛盾纠纷协调工作。
浙江省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
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
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
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补贴资金由省承担,省电力公司按月代发。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另行制定。度电补贴,补贴标准确定为0.2元/度电
乡镇或单位要做好所在区域内项目用地前期矛盾纠纷协调工作。浙江省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工商企业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可按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