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531新政后,部分电网企业即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为此,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6月19日紧急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
〕93号,以下简称93号文),该文明确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93号文件寥寥数语
高院、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交通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质监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部门将集中通报137个诚信红榜名单、75个诚信黑榜名单,并宣布惩戒措施。
其中,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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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3.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取消其产品或服务。
4.在环保部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不得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5.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
实施。违规开工、建设项目,将不能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附:《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由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于今年3月份印发。
来源:新华网
关于“说
近日,河南省转发《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结合河南省实际提出相关落实要求。
坐稳了没?要开车了哦
河南省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
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补偿。 2012年3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
系统、尚未建设的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基础上进行重新核定,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暂缓建设,待国家光伏扶贫政策进一步明确后,再行研究确定是否继续组织实施。违规开工、建设项目,将不能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6月15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在财政部网站上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
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容量
6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
2018年6月11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 财建〔2018〕250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对第七批光伏补贴项目进行了公示! 其中河北省
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就重申:已纳入和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项目,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