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
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核定电价时,Ⅰ、Ⅱ、Ⅲ类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大约为1500小时、1300小时和1100小时。如果参照此方案核定合理利用小时数,光伏电站的总收益可能
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以下为部分嘉宾发言摘编,以飨读者。
01
意见稿体现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共识
原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巡视员 石少华
意见稿较好顺应了党和国家对国家能源发展改革方面实施的
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号召,近日,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主办,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与会嘉宾
刚刚,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9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0年资质管理和信用工作要点的函》的通知,要点中称,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制定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
全国总量的76%! 4、2020年各月户用光伏装机情况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19年
改能源19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9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要求,根据各有关盟市报送情况,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在2019年向国家能源局组织上报了两批次不需要国家补贴的跨省
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广东省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和管理,促进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光伏扶贫电站扶贫效益,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验收
评估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评估对象
(一)集中式电站9个(含尚未纳入补助目录的仁化县董塘镇100兆瓦光伏扶贫与土壤改良综合示范项目)。
(二)村级电站以国家公布为准(未公布前以2019
光伏扶贫电站发展,确保电站收益及时惠及贫困地区发展。从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携手督办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发放及运维管理,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到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门正式公布
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填注强大动力。
平价之路再进一程光伏I类资源区电价触碰煤电
与往年相比,年初即发布的光伏发电年度上网电价标准,瞬间引爆行业关注。
3月5日,国家能源局即明确表示,2020年,我国
深入推进光伏扶贫电站发展,确保电站收益及时惠及贫困地区发展。从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携手督办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发放及运维管理,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到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
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填注强大动力。
平价之路再进一程
光伏I类资源区电价触碰煤电
与往年相比,年初即发布的光伏发电年度上网电价标准,瞬间引爆行业关注。
3月5日,国家能源局即明确表示,2020年
低碳转型义务,应尽快建立面向用能侧的清洁能源配额制,激励消费终端消纳清洁能源。 2.面向清洁能源系统的若干关键电力市场机制设计 2019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