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系统结构日益复杂
极为重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
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我国光伏行业已进入多元化、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二、光伏发电将在新型能源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01、光伏将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力根据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我国电力供给
布式发电也将有效促进配电网与微电网协同发展,提高我国电力系统和用户抗风险能力。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不同电压等级成本、电量等情况,准确核定
/备案容量6.7兆瓦。原文如下:关于公布2023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
2023年7月28日金东区加快用户侧储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关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8月3日联合发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
储能企业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参与市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辽宁省
、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为助力
【头条】三部委:对太阳能发电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电网实际情况,现就鼓励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建储能
规模情况报送我委。四、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能(调峰)资源(能力),包括化学储能电站、氢储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能等;结合当前技术成熟度、应用推广度和投资成本等因素,近期推荐企业自建或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电力消费凭证外,还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确定核发可交易绿证的范围,并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情况动态调整。三、规范绿证核发(四)国家能源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