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喀什地区莎车县新增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优选业主的评选工作在莎车县综合办公楼213会议室进行评选。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19〕4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0〕225号)、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20年新增
据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拟在全国已投产电力储能工程(抽水蓄能除外)中组织筛选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储能
)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根据流程,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后,在国家能源局组织下,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筛选,提出推荐项目建议
2020年7月17日,国家能源局举办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国能源生产消费有关情况,介绍国家能源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成效。 国家能源局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国能源生产消费
近期,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修订《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
电网公司、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
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4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源发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4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源发
核发绿证,进入绿证交易市场;二是通过向消纳主体售电,进入消纳权重交易市场。
绿证交易
2017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要求
一定的难度。
在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背景下,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三部委在近期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修订《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到2021
以及资金拨付原则和办法。这是依据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财建
深圳、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四、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电网企业应按年度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第三方。按要求对
7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将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3、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财政部要求,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最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