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发布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引发了热议。
该通知,明确规定光伏发电一类
。
户用光伏影响重大
有人说三部委的政策那么拗口,对普通户用光伏有影响吗?我们应该了解哪些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
首先,该规定打击了超装的电站。往年安装的光伏电站,事后超装是心照不宣的事情,明确了合理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年初4号文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
绿证交易。
四、加强项目核查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将组织对补贴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其中,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核查电价确定和执行等情况;电网企业负责核查项目核准(备案)和容量等情况,能源主管部门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
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
更具性价比的组件产品,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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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把控并网时机,布局明年市场
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中
10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20年10月)》。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梳理统计,2020年9月新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30.1万千瓦。截至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
)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
关于公布2020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
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
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规定,国家电网
9月,备受业内关注的政策当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要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
,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市场优势,将更加凸显。
国家能源局公布了8月份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20年8月新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1.60万千瓦。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20年
拖欠问题的建议
为了切实解决补贴拖欠问题,我部积极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今年1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职责已经划转至税务部门,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也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划转调整后,将有利于增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缴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多次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在
征求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风光水火储一体化侧重于电源基地开发,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