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工信部指出,未满足《条件》要求的
光伏企业及项目,应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条件》的要求。对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节能评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信贷
昨日(9月17日),由工信部主导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在结束意见征求之后正式对外发布。相较以往,准入条件全面提高。
记者获悉,按照本次公布的准入条件,今后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
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除去在技术上的资金要求外,工信部也在多晶硅和单晶硅的光电转换率上做足文章,要求企业生产的
。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生产成本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
(二)光伏制造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太阳能光伏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
24 号)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按照优化布局、 调整结构、 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 本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 项目应符合国家
的若干意见》(国发24 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
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
,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 、
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
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太阳能光伏
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
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
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 3%且不少于 1000
、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
、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
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本条第(三)款产能要求的50%。(三)光伏制造企业
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
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本条第(三)款产能要求的50%。(三)光伏制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