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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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省份的地面光伏电站最好别碰?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17-03-28 23:59:59

电的指标。之前跟云南项目业主了解:他们2015年底并网的电站,由于没能拿到2016年的指标,现在只能拿脱硫煤标杆电价,否则就晒太阳。三、土地陷阱型1、北京、上海、天津前两天,国土资源部向天津市国土局回复

上海督察局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浙江省光伏项目用地情况开展联合调研来源:上海督察局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7-03-27 09:10:24

索比光伏网讯:为了解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及有关土地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2月22日至26日,上海督察局常嘉兴巡视员带领上海督察局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调研组对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开展了
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潘俊国,以及省国土厅、农业厅、扶贫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23日至26日,调研组分两个小组,赴湖州、金华、丽水和衢州等4个市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来源: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7-03-26 23:59:59

的项目);(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四)节能
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二)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上海督察局协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展开调研活动来源:上海督察局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7-03-26 23:59:59

,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潘俊国,以及省国土厅、农业厅、扶贫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23日至26日,调研组分两个小组

上海督察局与浙江国土厅对浙江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开展联合调研来源:上海督察局 发布时间:2017-03-26 19:36:30

为了解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及有关土地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2月22日至26日,上海督察局常嘉兴巡视员带领上海督察局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调研组对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开展了实地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潘俊国,以及省国土厅、农业厅、扶贫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3日至26日,调研组分两个小组,赴湖州、金华、丽水和衢州等4

展望新格局,看光伏人如何笑对风云变幻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7-03-23 13:47:20

: 智能光伏+科技农业,荣膺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大奖 中国光伏行业存在资源和市场错位的结构矛盾,西部资源辽阔,但电力消纳有问题,远距离输送成本高,东部土地资源稀缺,国土资源部对土地有很多限制,腾辉

光伏电站“精细化”开发是大势所趋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3-23 10:21:12

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很多有关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方面的问题,成为制约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的一大障碍。 据了解,早在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在联合下发的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中就已明确规定:光伏、风力等发电项目占用农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在去年10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在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中再次强调:对使用农地

光伏电站“精细化”开发成必然趋势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3-22 23:59:59

相继出现了很多有关光伏项目建设用地方面的问题,成为制约光伏发电项目推进的一大障碍。据了解,早在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在联合下发的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用地的意见》中就已明确规定:光伏、风力等发电项目占用农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在去年10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在下发的《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中再次强调:对使用农地建设光伏电站的

光伏扶贫执行2016年电价 村级电站不再设指标限制来源:光伏资讯 发布时间:2017-03-20 09:44:13

国土资源部向天津国土和房管局回复关于光伏发电用地有关事项的函也再次做了明确。无论是普通光伏农业和扶贫光伏农业,在这里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中利腾晖的光伏扶贫农场扶贫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作为可复制重点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要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8 08:51:59

政策,建立健全自治区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等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国资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地税局,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