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建设用地问题,可谓一直困扰着电站投资者。2015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务中心)张颖就光伏发电企业如何办理用地手续做了解答。某光伏发电企业拟利用荒山坡搭建光伏发电设施,需
占用800亩未利用地。关于此类项目,某企业应如何办理用地手续?张颖表示:本案的焦点在于光伏产业用地的性质如何界定,是否全部按照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
组成及工作组职责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新闻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资委
,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三、综合保障组: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
世纪新能源网记者获悉备受光伏业瞩目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已于11月24日上午在国土资源部第23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
迟迟无法开工,甚至最终搁浅。上述业内人士补充说。
应建立多部门联网平台
据记者了解,为准确掌握201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并已
于此前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光伏用地首次进入全国土地遥感监测系统分类,是国土资源部完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
门联网平台据记者了解,为准确掌握201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并已于此前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光伏用地首次进入全国土地遥感监测系统分类,是国土资源部完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光伏项目用地提供了法律依据。除了将这些科学的检测手段运用其中,多部
鱼塘、煤矿塌陷地、车棚、屋顶到工厂厂房等等,由大到小,地面到空中,光伏人都在亲历中,他们的智慧可谓是无穷,但土地资源是横在所有电站开发人员心上的坎,不可小觑。
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
。
一、对于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未利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意见》明确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
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但是,在实践中,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
优惠政策;
2.须明确土地权利人,建设主体应注意与有权主体签订租地补偿协议,同时前述租地行为还须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3.对于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建设主体仍应依法
,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确保项目用地性质为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如项目为其他性质用地将无法利用该土地优惠政策;2.须明确土地权利人,建设主体应注意与有权主体签订租地补偿协议,同时前述租地行为还须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3.对于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建设主体仍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了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国土资源部初步完成了417个盆地二氧化碳地质储存潜力与适应性评估,在内蒙古成功实施我国首个二氧化碳地质储存示范工程。开展海绵城市试点。2014年,住房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但是,在实践中,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对土地性质的认定标准不同,且相关数据库没有
须明确土地权利人,建设主体应注意与有权主体签订租地补偿协议,同时前述租地行为还须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3.对于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建设主体仍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