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以新疆为代表的西部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新一轮限电伤口上,加撒了一把盐。长达75页的《通知》原文,洋洋洒洒几万
规模的控制。通读完整的75页《通知》原文,笔者帮电站运营企业提炼了几个关键词。六个关键词回顾《通知》全文 有效期任何一部法令都不可能永远完美,国土资源部深谙此道。《通知》原文中,我们发现成文时间是
国土资源部确认是未利用地,在林业局备案却是宜林地,ink"光伏电站开发所用土地一旦涉林,十有八九会遭到有关部门简单粗暴的干预,开发商的投资热情备受打击。一位光伏电站经理日前向记者抱怨。据了解,在光伏
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需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与此同时,国土5号文的发布也加速了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介绍,为了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近期国土部联合多部委出台了系列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指导意见。尤其是针对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中小微企业拿地难的问题,这些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提出的加快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要求国家
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具体措施。
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供应和使用,应当符合用地控制指标和供地政策。制定《指标》,使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从无标准
》。 另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介绍,为了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近期国土部联合多部委出台了系列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指导意见。尤其是针对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中小微企业拿地难的问题,这些
2015年12月2日,国土资源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以下简称《指标》),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指标的颁布,填补了产业
(能源)领域用地标准的一项空白。为什么要发布这样一项用地控制指标?《指标》主要适用什么类型的光伏项目?具体怎样确保光伏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本报特邀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就《指标》编制和实施的必要性、《指标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
标准控制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部编制了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
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部编制了
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提出的加快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要求国家实行建设项目
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具体措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供应和使用,应当符合用地控制指标和供地政策。制定《指标》,使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从无标准控制走向有标准
农业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调研农用地管理情况。联合调研组认为:针对当前反映较多光伏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的问题,联合调研组解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联合调研组认为依据2014年9月29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要求,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