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光伏农业的重中之重是土地,是农业顾虑的根本,需要解决好土地问题。总而言之,企业作为一个外来投资者,必须以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为原则
在种植品种选择上造成负担。但目前,光伏农业大棚尚无国家的行业建造标准,各地自行其是,不利于大范围推广;一些地方在农用地上打擦边球,违背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设施农业的用地标准,挤占了农地;一些地方将光伏板架在
光伏运营商送上不归路。当然,光伏的主管部门确实存在自身的难处。因此,专家建议,发改委、能源局可采纳以下方法调整行业监管方式: (1)加强与国家电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沟通和信息的交互,并在
;未利用地则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2015年9月18日,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5号)(以下简称《创新用地意见
,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光伏电站占用未利用地可灵活采取租赁等方式进行。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渔光互补、光伏大棚、光伏养殖等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形式的出现,开发商们对
日,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5号)(以下简称《创新用地意见》),明确提出对于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
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做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2015年9月18日,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5号)(以下简称《创新用地意见》),明确提出对于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光伏电站占用未利用地可灵活采取租赁等方式进行。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渔光互补、光伏大棚、光伏养殖等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形式的出现,开发商们对土地类型的需求也趋向多元。尽管光伏电池板矩阵
中东部开发光伏电站的重要约束。
近期国土资源部联合六部委印发的五号文件中规定,如果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农地,要完全要按照建设用地来处理。这样的一刀切操作对光伏电站开发是致命的打击,中东部地区未利用地非常
提出光伏和一些废旧矿区生态治理相结合。光伏农业也是未来重点的发展方向。各种新模式都在探讨。但新模式的发展有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刚才提到的用地问题。中东部用地是一个很大的约束。最近我们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
、二类地区电站的经济性越来越差。光伏市场很可能向中东部调整。第三个挑战,如果光伏市场向中东部转移,也将面临挑战。中东部地区未利用土地少,土地成为中东部开发光伏电站的重要约束。近期国土资源部联合六部委印发的
共性问题,就是刚才提到的用地问题。中东部用地是一个很大的约束。最近我们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部多次商讨,基本上达成以下共识:第一,国土资源部五号文件中光伏发电项目使用农用地要按照建设用地来管理
情况下的占地面积。然而,大家用起来还是不是特别方便。其实,有一个免费、公开可得的查询表,用起来十分方便。 2015年12月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状况,且不影响地面原使用功能(包括种植、养殖功能)的,可采取地役权方式用地。)国土资源部网站2015年11月27日答网友提问(光伏用地占用农用地可否在基本农田上开展?)中回复按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占用
农用地的,包括占用设施农业、农业大棚,均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法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具体政策请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国土资源部等《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