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相关条件未有重大变化的,可按历史继承方式从简从快
,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企业安置职工、偿还债务等支出。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
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相关条件未有重大变化的,可按历史继承方式从简从快办理。四、完善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统筹资源支持光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加快结构
、国土 管理部门等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二)完善企业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妥 善处置企业兼并重组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支持资产管理公司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
,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于取消核准或下放核准权限的项目,按照职责分工,做到同步改革,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相关条件未有重大变化的,可按
。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等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二)完善企业债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相关条件未有重大变化的
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等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二)完善企业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妥善处置企业兼并重组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债权人的
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相关条件未有重大变化的,可按历史继承方式从简从快办理。
四、完善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统筹
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等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
(二)完善企业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妥善处置企业兼并重组的债权债务关系
;取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相关条件未有重大
土地转让、改变用途的,城乡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等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二)完善企业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妥善处置企业兼并重组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债权人
变更申请事项。对于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 式运营并执行相关政策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着减少甚至消失,或者原有供电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项目业主依照国家能源局规定申请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的,市、县发展改革
委(能源)部门要会同当地供电部门及时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凡符合模式变更条件的,方可同意变更并予备案,备案文件要及时抄报上 级发展改革委(能源)部门,并抄送同级电网企业。 四、切实加强分布式光伏
。五是项目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范围内消纳。第三,要严谨规范地办理模式变更申请事项。对于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 式运营并执行相关政策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甚至消失,或者原有供电合同无法履行的
情况下,项目业主依照国家能源局规定申请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的,市、县发展改革委(能源)部门要会同当地供电部门及时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凡符合模式变更条件的,方可同意变更并予备案,备案文件要及时抄报
不超过20MW。四是接入 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五是项目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范围内消纳。第三,要严谨规范地办理模式变更申请事项。对于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 式运营并执行相关政策的项目,在用
电负荷显著减少甚至消失,或者原有供电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项目业主依照国家能源局规定申请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的,市、县发展改革委(能源)部门要会同当地供电部门及时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凡符合模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