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经验,特推出光伏电站用地疑难法律问题系列解析文章。本篇关于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的文章是系列文章的第二篇。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
简称《5号文》)规定,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
光伏电站装机量的国有企业的认可,在他们看来,技术性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整改解决,但合规性的问题往往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
土地性质问题:高昂的用地成本
追溯光伏用地的相关规定,2015年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
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六大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5号文),明确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
光伏电站装机量的国有企业的认可,在他们看来,技术性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整改解决,但合规性的问题往往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
土地性质问题:高昂的用地成本
追溯光伏用地的相关规定,2015年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
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六大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5号文),明确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
取得电网企业出具的电力送出和消纳的意见。
二)落实项目用地条件,切实降低项目的非技术成本。项目所在县(市)去统一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土、林地和生态保护政策等有关规定
)。
四)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期不进行变更和转让。
四、有关要求
一)合理选择项目建设场址,项目布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一级
国土、林地利用政策和生态保护政策等进行确认,并出具文字意见。意见中应明确项目各类用地的土地属性是否符合风电光伏发电用地政策及价格。
(三)保证项目如期建成。所有申报项目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
诺项目建设期不进行变更和转让。
四、有关要求
(一)合理选择项目建设场址,项目布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二
诺项目建设期不进行变更和转让。
指出,所有申报项目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建设主体2年之内不得参与陕西省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并要求4月22日前上报到陕西能源局
市、县统一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土、林地利用政策和生态保护政策等进行确认,并出具文字意见。意见中应明确项目各类用地的土地属性是否符合风电光伏发电用地政策及价格。
(三)保证项目如期
甚至还从未取得相关资产的所有权。一旦资金断裂,相关资产往往涉及多个优先权人,且存在多次轮候查封,还可能出现被执行人变更项目备案的情况。凡此种种,均导致权利人虽然胜诉,却难以实际获得回款。
对此,中伦郝
政案件类型而言,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相关的案件为63件,占比53.8%,已经超过半数,其中绝大多数与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其次还涉及林业部门,主要争议表现为违法用地的行政处罚。排在第二位的行政管理相关案件均涉及
供电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服务、电量统计、电费结算、国家补贴申请和转付等工作。
(四)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区内光伏项目进行建设监督管理。
(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备案文件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备案内容。确需变更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主要事项的,应符合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
结构棚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进行规划审批。
(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禅城供电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服务、电量统计、电费结算、国家补贴申请和转付等工作。
(四)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
发电项目进行登记及备案程序的函》(佛发改交能〔2016〕13 号)执行。
第八条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备案文件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备案内容。确需变更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主要事项的,应
0.37个百分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省能源资源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为基础,增加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名称变更为青海国家清洁能源
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缩短用地手续办理审批时间,保证工程建设土地手续合规。(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落实原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