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
2.1.4涉及规划、征地(采伐证、临时补偿)、国土、林业、水域、环保、水保、安评、压矿、文物
燃气管道等手续的办理和补偿工作;
2.1.5投标人承诺负责规划、征地(采伐证、临时补偿)、国土、水域、林业、环保、水保、安评、电网验收(包含初设图纸送审电网公司和4次质检验收等)等全部手续的协调、办理
条 所有确定开发业主的项目上报建设计划时,需提供土地租赁协议(合同)及租金全额支付证明,不再提供国土、林业、多规合一、电网接入等初步意见,以《规划》替代各类初步意见。
第十八条 光伏项目申报成功后,须在
管理平台建设,做好运行监测,并及时报送数据。
第二十三条 新能源项目在整个申报建设期间以及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2年内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及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主体、投资比例和相关权益。投资主体和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
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
、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
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
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
)和《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
平价项目信息变更情况,主要分布在山西、黑龙江、江苏、广东4个省份。
(二)明确2019、2020年两批平价项目建设时限要求
19号文件明确,对按照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准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
合同等,为平价项目建设运行做好政策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
《通知》印发后,我们将抓紧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加大与国土
。
三、落实地方和电网责任
1、各市、县(区)发改部门对于存量项目要积极督促抓紧建设,对于增量项目加大协调力度,督促企业早日开工,按期建成。
2、各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
与当地国土、环保、税务
、电网等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在申报过程中对企业实力、项目用地条件、接入条件、建设期承诺等严格把关,对于出现项目选址频繁变更、建设进度慢、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建设等问题较多的市、县(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
建设,对于增量项目加大协调力度,督促企业早日开工,按期建成。
2、各市、县(区)发改部门要加大与当地国土、环保、税务、电网等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在申报过程中对企业实力、项目用地条件、接入条件、建设期承诺
等严格把关,对于出现项目选址频繁变更、建设进度慢、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建设等问题较多的市、县(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支持力度。
3、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切实采取措施,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4月30日
保护工作,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建设、安全运行以及供电、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电力规划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能源、生态环境等规划
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电力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原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评估论证,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条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统筹兼顾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建设、电网配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