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规定》(法释17号)之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
〕358号文和闽发改能源〔2015〕737号文要求,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河北发改委同意宣化中核150MW奥运迎宾光伏廊道项目变更地址中核国缆宣化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宣化中核150MW奥运迎宾光伏廊道项目,已于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17号)之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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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国缆宣化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宣化中核150MW奥运迎宾光伏廊道项目,已于2015年6月取得备案,备案证号为冀发改能源备字〔2015〕53号。
为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和早日并网发电,同意将该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输配电价。第五条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事前核定,即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暂定为三年。第六条电网企业应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供输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变损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的相关规定,制定
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输配电价。第五条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事前核定,即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暂定为三年。第六条 电网企业应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供输
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ink"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年限)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6年
国家补贴政策变化较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三)其他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第六条(年度计划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一)各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具备新能源项目审批权限的管委会应认真梳理并于每年8月底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委。扶持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应
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年限)
本办法适用于
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
(一)各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具备新能源项目审批权限的管委会应认真梳理并于每年8月底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计划
日附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16版)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三)其他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一)各区发展改革委和
输配电价,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
核定。监管周期暂定为三年。第六条电网企业应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供输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变损率等实行单独计量、合理归集,并按要求报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第二章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第七条省级电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年限)本办法适用于本市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
财政局可对年度新申请项目度电奖励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三)其他项目的扶持方式和标准视具体情况另行制订。已享受其他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支持。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一)各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