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19〕275号 内蒙古、吉林、浙江、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6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3个基地为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每个基地奖励激励规模
29.9726亿元。 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19〕275号 内蒙古、吉林、浙江、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国家能源局日前公布了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确定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每个基地奖励激励规模为50万千瓦。
根据去年底发布的《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获得
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200元/亩年。
对于消纳保障,达拉特旗政府承诺,优先保障达拉特光伏应用领跑基地奖励项目发电量,保障达到国家最低保障小时数要求;白城市政府承诺通过协调国网吉林
内蒙古、吉林、浙江、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
Ⅱ类区、北京、冀北、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湖南、广东)的补贴强度也都小于等于0.1元/kWh,一旦补贴降幅超过0.1元/kWh,申报电价将会低于当地的脱硫煤标杆电价。因此,这些省区的项目也没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18日公布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确定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3个基地为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每个基地奖励激励规模为50万千瓦。 附:通知原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的通知》
吉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根据《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和《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168号),经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初审上报、我局组织核实并对外公示,确定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3个基地为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
地区中,有四个省(区、市)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分别是内蒙古、青海、陕西和黑龙江;
有七个省(区、市)未达到要求,分别是甘肃、新疆、宁夏、辽宁、山西、河北和吉林,其中,甘肃I类和
45小时,河北II类地区低28小时,吉林II类地区低17小时。
2018年全国平均光伏发电利用率为97%
根据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
,2018年有28个省(区、市)消纳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同比上升,青海省持平,内蒙古和甘肃同比略有下降。
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水平来看,宁夏、青海、内蒙古和吉林最高,均超过17%;从
(区、市)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分别是内蒙古、青海、陕西和黑龙江;有七个省(区、市)未达到要求,分别是甘肃、新疆、宁夏、辽宁、山西、河北和吉林。